日前,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发布《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(2019年版)》(以下简称2019年版《指导目录》),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,其中列出的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数量由53种增加至63种。
2019年版《指导目录》中的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被分为“高技术船舶类”“海洋工程装备类”“海洋石油钻采装备类”“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关键零部件和系统”四大类,其中,“高技术船舶类”14种、“海洋工程装备类”8种、“海洋石油钻采装备类”11种、“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关键零部件和系统”30种。对比《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(2017年版)》,基本每个类别的数量和产品都进行了调整,“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关键零部件和系统”调整幅度最大。具体来看,“高技术船舶类”减少了1种,“海洋工程装备类”减少了3种,“海洋石油钻采装备类”减少了6种,“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关键零部件和系统”则增加了20种。
《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》由工信部牵头制订,根据重大技术装备发展情况每2~3年动态调整一次,其所列装备的选择都是符合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。专家表示,从2019年版《指导目录》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的调整可以看出,我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应坚持向高附加值迈进,尤其是在关键零部件和系统方面,须强化技术创新、攻克关键技术,加快促进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,实现转型升级,进而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