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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中心设立审批
[ 发布时间:2022-07-18 ]   [ 字号: ]

  一、适用范围


  本指南适用于国防科技工业先进技术研究应用中心(创新中心)设立审批的申请和办理。


  二、审查类型


  前审后批。


  三、办理依据


  1.《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三章第十条:“ 依托单位根据创新中心发展规划及相关通知要求,编写《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设立申请报告》…国防科工局受理主管单位提交的申请文件后,组织对《设立申请报告》进行评审或者委托有关单位评估…,经综合研究后择优批复。”;


  2.《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设立评审规则》。


  四、受理机构


  国防科工局


  五、决定机构


  国防科工局


  六、审批数量


  根据发展规划及指南确定


  七、办事条件


  (一)申请人条件


  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创新中心发展规划及相关指导文件要求;


  2.具有较强的科研基础能力和条件,能够为创新中心建设、运行提供配套保障;


  3.具备较强的总体设计、综合试验测试或者国防关键技术研发应用的能力;


  4.拥有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,技术带头人在相应领域内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知名度;


  5.具备健全的安全保密制度,保密防范措施完整有效,申请单位在近五年内未发生失泄密事件。


  6.技术依托单位、应用依托单位原则上要求跨行业或者跨集团;


  7.工程化技术研究和应用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,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,可进行工程化应用。


  (二)通过形式审查、会议评审、现场考察和局长办公会审议的,准予批准。


  (三)未通过形式审查、会议评审、现场考察和局长办公会审议的,不予批准。


  八、申请材料


  (一)申请材料清单


  (二)申请材料提交


  申请人可通过机要交换、窗口报送等方式提交材料。


  九、申请接收


  (一)接收方式


  1.机要交换:国防科工局科技与质量司;


  2.现场接收:国防科工局科技与质量司。


  (二)办公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13:00—17:00。


  十、办理基本流程


  十一、办理方式


  (一)根据中心发展规划下发申报通知,组织有关单位论证新设中心工作。


  (二)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时间通过窗口报送、机要交换提交中心设立申请书及相关材料。


  (三)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。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予以接收;材料不全、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,补正后符合要求的予以接收。


  (四)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,下发审查意见。符合要求的,进入会议评审阶段;不符合要求的,中止审查程序。


  (五)下发评审通知,组织会议评审,形成评审意见。通过会议评审的,进入现场考察阶段;未通过会议评审的,中止审查程序。


  (六)下发现场考察通知,会议评审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,组织现场考察,形成现场考察意见。通过现场考察的,履行国防科工局决策程序;未通过现场考察的,中止审查程序。


  (七)提请局长办公会审议。对通过现场考察的,科技与质量司按批次提出设立建议,会签相关司局后,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。通过会议审议的,履行批复手续;未通过会议审议的,中止审批手续。


  (八)办理设立批复,签发批复文件。科技与质量司在局长办公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对通过会议审议的技术中心办理批复文件。


  十二、审批时限


  在50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

  十三、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


  本审批不收费。


  十四、审批结果


  中心设立批复文件。


  十五、结果送达


  批复文件印发后,在10个工作日内,以机要方式送达申请单位(部门)。


  十六、申请人权利和义务


  (一)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:


  1.按照中心发展规划和实验室设立条件申请新设中心的权利;


  2.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参与评审的权利。


  3.对审批结果提出申诉或申请行政复议;


  4.对审批过程、流程提出质疑。


  (二)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:


  1.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据,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。


  2.积极配合评审,如实回答专家和受理机构提出的问题,并对其中的意见建议进行落实。


  3.遵守各项保密规定。


  十七、咨询途径


  (一)电话咨询:(010)88581635。


  (二)现场咨询:国防科工局科技与质量司,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8号。


  (三)信函咨询:国防科工局科技与质量司,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8号,邮编,100048。


  十八、监督和投诉渠道


  (一)电话投诉:(010)88581305、(010)88581502。


  (二)电子邮件投诉:law@sastind.gov.cn(内容不得涉密)


  (三)信函投诉:国防科工局综合司或直属机关纪委(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8号,邮政编码100048)。


  十九、办公地址和时间


  (一)办公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8号;


  (二)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8:00至12:00,下午1:00至5:00;


  (三)乘车路线:乘坐10、92、121、603、612、运通106号公共汽车在航天桥东站下车。


  二十、公开查询


 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,可通过电话方式查询审批状态和结果。


  查询电话:(010)88581195

 


主办单位: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  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8号   邮编:100048

承办单位: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新闻宣传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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